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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银屯路鑫益烧烤违规选址、油烟严重扰民
来信内容 银屯路83号金港华庭小区底商鑫益烧烤违规选址、油烟严重扰民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金港华庭一楼底商无烟道,鑫益烧烤私自改建两条烟道,一条直排小区单元入户门,一条直排马路,每天油烟味四处飘散,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附近几家烧烤店,马记烧烤生意比他家好几倍,没什么油烟味,请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加强管理,解决鑫益烧烤油烟问题。
来信人 章* 来信时间 2026-05-30 22:02:22
受理部门 麒麟区市场监管局 受理时间 2026-06-02 15:34:13
回复部门 麒麟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6-06-02 15:34:13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经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026年6月2日到现场核查,该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正常运转使用,工作人员已现场告知烧烤店负责人要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定期清洗更换油烟净化设备相关配件,提高油烟净化效率。若排放异常,及时改善油烟净化装置管道或更换净化设备。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督促该烧烤店规范经营,做好油烟净化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感谢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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