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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司法所 人身损害闹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1-09  来源:麒麟区司法局  浏览:5054

 近日,沿江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拆除老旧房屋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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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2年4月17日,李某与李某某签订协议,由李某负责拆除李某某户位于鸡街十村的三间土木结构的老旧房屋,采取以料抵工的形式,老房拆除后的所有木料及其他物品归李某所有,李某某不再支付李某拆除老旧房屋工钱,拆除工作全权由李某负责。当日,11:30时左右,李某等人在拆除老旧房屋时,其雇佣的工作人员潘某不慎摔伤被及时送往医院医治。经多次住院治疗,后经曲靖珠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五级伤残。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统一意见,潘某被送至李某家,由李某负责照顾。双方于2022年11月28日到沿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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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调委会受理后,经过调查,了解到拆除房屋承包人、受伤方均不是麒麟区本地人,其中一方还是脱贫户,本身经济不宽裕,调解员从情理、道理、法理三个方面入手进行调解,经过一下午的耐心劝说调解,但三方就赔偿数额要求差距过大未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几方的实际情况,调解员让当事人先回家冷静思考。期间,调解员通过不断的沟通联系做当事人的工作,2023年1月5日几方当事人再次来到司法所就该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场通过转账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履行赔偿义务,实质性化解了三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近年来,沿江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纠纷案件的调解化解过程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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