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 浏览:37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水平和保护力度,增强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明确管理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寥廓山烈士纪念广场等4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麒区政复﹝2025﹞49号)文件精神,现将寥廓山烈士纪念广场、曲靖游击大队革命纪念园、潦浒战斗革命烈士纪念碑、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等4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寥廓山烈士纪念广场
项目地址:寥廓街道园林社区寥廓公园内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面积8870平方米(约13.3亩)。北侧以J1(东经103°46′49.695″、北纬25°29′12.5252″)、J2(东经103°46′48.791″、北纬25°29′09.2673″)、J3(东经103°46′49.507″、北纬25°29′09.0128″)、J4(东经103°46′49.771″、北纬25°29′08.9818″)为界;
南侧以J10(东经103°46′52.19″、北纬25°29′10.5679″)、J11(东经103°46′51.594″、北纬25°29′10.9702″)、J12(东经103°46′51.653″、北纬25°29′11.5899″)、J13(东经103°46′51.901″、北纬25°29′11.5417″)、J14(东经103°46′52.657″、北纬25°29′12.5677″)、J15(东经103°46′53.108″、北纬25°29′13.1122″)、J16(东经103°46′51.431″、北纬25°29′12.5562″)、J17(东经103°46′50.539″、北纬25°29′12.6822″)为界;
西侧以J1(东经103°46′49.695″、北纬25°29′12.5252″)、J17(东经103°46′50.539″、北纬25°29′12.6822″)为界;
东侧以J4(东经103°46′49.771″、北纬25°29′08.9818″)、J5、(东经103°46′50.849″、北纬25°29′09.7788″)、J6(东经103°46′50.729″、北纬25°29′08.5399″)、J7(东经103°46′51.543″、北纬25°29′08.3706″)、J8(东经103°46′51.702″、北纬25°29′09.5853″)、J9(东经103°46′52.14″、北纬25°29′09.5276″)、J10(东经103°46′52.19″、北纬25°29′10.5679″)、J11(东经103°46′51.594″、北纬25°29′10.9702″)、J12(东经103°46′51.653″、北纬25°29′11.5899″)为界。
管理单位: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曲靖游击大队革命纪念园
项目地址:沿江街道鸡街村委会朗目山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面积4726平方米(约7.09亩)。北侧以J1(东经103°52′53.06883″、北纬25°27′19.74266″)、J2(东经103°52′54.01353″、北纬25°27′19.11722″)、J3(东经103°52′54.69657″、北纬25°27′19.67669″)、J4(东经103°52′55.24822″、北纬25°27′19.31684″)为界;
南侧以J8(东经103°52′54.40070″、北纬25°27′17.07594″)、J9(东经103°52′53.31468″、北纬25°27′16.93474″)、J10(东经103°52′53.12900″、北纬25°27′17.07821″)为界;
西侧以J1(东经103°52′53.06883″、北纬25°27′19.74266″)、J11(东经103°52′52.94169″、北纬25°27′18.34729″)、J10(东经103°52′53.12900″、北纬25°27′17.07821″)、J9(东经103°52′53.31468″、北纬25°27′16.93474″)为界;
东侧以J4(东经103°52′55.24822″、北纬25°27′19.31684″)、J5(东经103°52′54.97908″、北纬25°27′18.94921″)、J6(东经103°52′55.55516″、北纬25°27′18.28252″)、J7(东经103°52′55.36884″、北纬25°27′17.70835″)为界。
保护管理单位:沿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潦浒战斗革命烈士纪念碑
项目地址:越州镇潦浒社区麒麟区帅亚高级中学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面积263.5平方米(约0.4亩)。北侧以J1(东经103°53′26.102″、北纬25°15′02.4783″)、J2(东经103°53′26.589″、北纬25°15′02.3174″)为界;
南侧以J4(东经103°53′25.895″、北纬25°15′01.9313″)、J3(东经103°53′26.452″、北纬25°15′01.7679″)为界;
西侧以J1(东经103°53′26.102″、北纬25°15′02.4783″)、J4(东经103°53′25.895″、北纬25°15′01.9313″)为界;
东侧以J2(东经103°53′26.589″、北纬25°15′02.3174″)、J3(东经103°53′26.452″、北纬25°15′01.7679″)为界。
保护管理单位:越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
项目地址:东山镇高家村委会结米村小组白龙山西侧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面积1233平方米(约1.85亩)。北侧以J2(东经104°03′30.57926″、北纬25°14′47.77906″)、J3(东经104°03′31.32795″、北纬25°14′47.27802″)为界;
南侧以J4(东经104°03′31.15559″、北纬25°14′46.42782″)、J5(东经104°03′30.13436″、北纬25°14′46.39691″)为界;
西侧以J2(东经104°03′30.57926″、北纬25°14′47.77906″)、J1(东经104°03′30.10797″、北纬25°14′47.34992″)、J6(东经104°03′29.98813″、北纬25°14′47.06342″)、J5(东经104°03′30.13436″、北纬25°14′46.39691″)为界;
东侧以J3(东经104°03′31.32795″、北纬25°14′47.27802″)、J4(东经104°03′31.15559″、北纬25°14′46.42782″)为界。
保护管理单位:东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以上4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公告的保护范围与2023年11月16日公告不一致,以本次公告为准。
附件:1.寥廓山烈士纪念广场保护范围图
2.曲靖游击大队革命纪念园保护范围图
3.潦浒战斗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4.东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