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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 文  号麒区政办〔2023〕27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7-07 16:45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二、明确范围清单管理。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各部门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及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度前应当收集、梳理、研究、制定本单位目录清单

三、严格程序公众参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环节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

(一)公众参与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论证会、调查会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企业、群众代表等的意见。

(二)专家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可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从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

(三)风险评估。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报区委政法委备案。

(四)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应由承办单位的法制机构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前5日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五)集体讨论决定。上述4个程序完成后,方可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题。集体讨论时,与会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记录应当如实记录。

四、决策执行加强监督。对重大行政决策要依法、全面及时执行。行政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在决策制定、实施和监督中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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