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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项目拟审批公示——众旺公司木制品加工项目批复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6-17 09: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2020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137901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138号  邮编:655000

 项目名称 曲靖市众旺商贸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麒麟区东山镇卑舍村卑舍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加工厂房内 建设单位 曲靖市众旺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品瑞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麒麟区东山镇卑舍村卑舍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加工厂房内,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租用已有厂房,分两期建设,近期工程在 1#生产车间建成一条年产 7500 件寿盒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远期拟在 3#生产车间增设一条年产 7500 件寿盒生产线,总生产
规模为 15000 件/年。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全封闭喷漆房及喷漆废气处理系统,布袋吸尘机、换气扇、厨房油烟净化器、消防废水收集池30㎡、化粪池6m3、隔油池1㎡、生活污水收集池6㎡、固体废物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0㎡,生活垃圾收集桶,绿化面积2400平方米等。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项目产生开挖土石方,物料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及施工噪声等。
(2)项目生活污水包括食堂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
(3)运营期生产废气产生粉尘、喷漆废气等。
(4)运营期机械噪声可能扰民。
(5)固体废物含一般固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执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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