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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报告的通知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7-05 11:15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报告的通知
 
东山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于2016年9月开工,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的年度计划安排,截至2021年5月,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已完成下闸蓄水阶段的各项任务。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相关政策、规范的要求,2021年5月21日,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验收委员会,组织开展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并召开了自验会议,审议通过了《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报告》(以下简称《自验报告》),现将《自验报告》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水库工程顺利推进,维护好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报告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颁布,第679号令修订)、《水利水电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云移发〔2016〕137号)、《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阿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意见》(云移发〔2016〕181),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验收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组织开展了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自验工作。区人民政府、东山镇人民政府、区搬迁安置办、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档案局、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验收工作。在认真研究讨论专项检查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自验报告。

一、概况

(一)工程概况
阿岗水库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九龙河上游的转长河上,水库坝址距离罗平县城约75km,距曲靖110km。阿岗水库工程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并兼有下游电站发电用水的综合利用工程。坝址处多年平均天然入库径流量6.38亿m³。阿岗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涉及征占麒麟区东山镇境内转长河村委会布其村小组集体土地。麒麟区将按照阿岗水库工程进度的要求,5月21日前将完成下闸蓄水阶段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二)移民安置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文件一:《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审查的意见》(云移发〔2014〕178号,2014年12月9日批复);
文件二:《水利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水规设〔2015〕339号);
文件三:《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意见》(云移发〔2016〕33号)。
  • 验收范围和验收依据
(一)验收范围
阿岗水库下闸蓄水阶段涉及建设征地、库底清理、档案整理、资金使用等工作。
(二)验收依据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颁布,第679号令修订);
2.《水利水电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
3.《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云移发〔2016〕137号);
4.《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阿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意见》(云移发〔2016〕181);
5.《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
6.征地移民补偿工作协议;
7.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办法、会议纪等。
三、验收报件
(一)《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报告》(曲靖市阿岗水库建设管理局);
(二)《麒麟区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报告》(监理评估单位);
(四)《麒麟区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工作报告》(设计单位);
(五)根据现场检查验收要求相关单位提交的补充文件和材料。
四、移民安置任务和实施情况
1.征地移民工作情况
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和水库工程下闸蓄水计划安排,截至2021年5月,阿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区征(占)用土地总面积81.78亩,其中(河流)面积38.9亩,陆地面积42.88亩,在陆地面积中耕地4.29亩(河流面积村组承诺不补偿)。
2.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麒麟区于2014年12月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市移民局及设计单位对工程建设征地区内的实物量进行了调查,2015年2月对实物调查成果进行了公示,公示后各村组均无异议。2016年麒麟区针对涉及搬迁安置的村民组织召开了村组干部会、群众代表会,宣传了政策、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标准,并将耕地面积逐一分解到户。2017年进一步复核耕地面积、并与征地农户初步达成了协议,2017年12月市移民局下拨了阿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111万元,2018年5月在设计单位的帮助下,又对各类土地面积进行了复核,征用土地面积81.78亩,其中陆地面积42.88亩(含耕地4.29亩,林地0.33亩,园地0.46,道路用地0.24亩,未利用地37.56亩),河流38.9亩。土地面积复核后及时与布其村小组签订了征地协议书;生产安置方式在设计阶段为组内调剂土地安置,征地村民要求变更为一次性货币安置,经征地村民、村小组、东山镇政府申请,生产安置方式变更已获省、市移民局批准,目前已兑付征地补偿资金993686.87元,其中:耕地4.29亩、园地0.46亩、灌木林地0.33亩、未利用地37.56亩,征地补偿面积合计42.64亩(道路占地需恢复未计算在内,河流村组承诺不补偿),征地补偿工作已完成。
3.城(集)镇迁建规划实施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城(集)镇迁建。
4.工矿企业迁建或者处理规划实施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工矿企业迁建处理。
5.专业设施迁建复建规划实施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专业设施迁建复建处理。
6.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本工程不涉及防护工程建设处理。
7.水库库底清理实施情况
根据批准的《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麒麟区于2021年5月21日对阿岗水库库底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项验收,麒麟区严格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清理工作符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阿岗水库工程技施设计阶段水库库底清理技术方案》的规定,完成了水库库底清理工作。
8.移民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原市移民局下拨“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专项资金111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99万元、库底清理费3万元、地方政府实施管理费4万元、机构开办费5万元,到2020年4月30日止,已支付征地补偿费993686.87元,结存资金116313.13元(在区搬迁安置办账户)。东山镇转长河村委会布其村小组对阿岗水库建设征地及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的使用原则是由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对资金使用进行讨论,报转长河村委会审核,再报东山镇政府审批。按资金使用计划投资,在资金管理上遵循了专款专用的原则,没有出现资金滞留的情况,资金划拨严格遵守移民资金管理审签流程,征地移民安置投资按进度完成,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五、档案管理

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移民安置实施单位基本贯彻了相关档案管理规定,移民档案资料基本齐全,但仍需进一步加强档案整理归纳工作。
六、征地手续办理情况
阿岗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已办理了相关手续。

七、建议

(一)实施单位按照移民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工作。
(二)阿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东山镇人民政府需做好水库库区巡查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八、检查验收结论

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基本按照审定的《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实施,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水库下闸蓄水阶段征地补偿工作已全面完成,库底清理已完成,移民安置工作已全面完成。
验收委员会在听取各单位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专项检查验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施工作报告、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监督评估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进一步认真讨论认为: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满足工程下闸蓄水条件,同意通过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自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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