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21〕145号)和《关于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医用防护物资采购进行邀标公告,具体如下:
一、邀标内容
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面屏;医用酒精(500ml);免洗手消;优氯净;采样管(咽拭子);采样管(鼻拭子)。
二、 采购方所需递交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行业相关资质材料;物资标准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的递交
材料提交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截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5点前,具备要求的单位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提交到麒麟区卫健局体制改革与医政药政管理科。按照提交材料审定后,于9月15日前通知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议标。
四、资料递交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芬 李玉阳,联系电话:0874-31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