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曲靖市麒麟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麒麟区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实行严格质量管控,历时3年,8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6.5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麒麟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2348.42公顷(63.52万亩)。其中,水田9596.59公顷(14.40万亩),占22.66%;水浇地2842.06公顷(4.26万亩),占6.71%;旱地29909.77公顷(44.86万亩),占70.63%。茨营、越州、东山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60%。全区耕地均位于一年两熟制区域。
位于年降水量1200mm以上(含1200mm)地区的耕地3594.6公顷(5.39万亩),占全区耕地的8.49%;位于年降水量800-1200mm(含800mm)地区的耕地38753.82公顷(58.1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91.5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3151.54公顷(19.73万亩),占全区耕地的31.0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419.93公顷(17.13万亩),占26.9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372.39公顷(23.06万亩),占36.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42.32公顷(3.36万亩),占5.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2.24公顷(0.24万亩),占0.38%。
二、园地6671.73公顷(10.01万亩)。其中,果园4111.18公顷(6.17万亩),占61.62%;其他园地2560.55公顷(3.84万亩),占38.38%。园地主要分布在珠街、三宝、茨营、越州等4个镇(街道),占全区园地的60%。
三、林地70154.62公顷(105.2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0525.34公顷(90.79万亩),占86.28%;竹林地118公顷(0.18万亩),占0.17%;灌木林地6920.09公顷(10.38万亩),占9.86%;其他林地2591.19公顷(3.89万亩),占3.69%。珠街、东山等2个镇(街道)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林地的45%。
四、草地3634.39公顷(5.45万亩)。草地包括3个二级地类,麒麟区仅涉及其他草地1类。珠街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草地的39%。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034.28公顷(24.0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5384.23公顷(8.08万亩),占33.58%;建制镇用地573.65公顷(0.86万亩),占3.58%;村庄用地8386.77公顷(12.58万亩),占52.31%;采矿用地1310.55公顷(1.96万亩),占8.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9.08公顷(0.57万亩),占2.36%。
六、交通运输用地4631.83公顷(6.9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9.26公顷(0.15万亩),占2.14%;公路用地1820.3公顷(2.73万亩),占39.3%;农村道路2710.83公顷(4.07万亩),占58.53%;管道运输用地1.44公顷,占0.03%。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42.06公顷(7.4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4.63公顷(0.64万亩),占8.59%;水库水面2282.29公顷(3.42万亩),占46.18%;坑塘水面1509.39公顷(2.26万亩),占30.54%;沟渠480.22公顷(0.72万亩),占9.72%;水工建筑用地245.53公顷(0.37万亩),占4.97%。茨营、越州、东山等3个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区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