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城分院、市妇幼保健院南苑分院停车服务收费定价拟执行标准的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26 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于2020年2月26日上午9时在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二楼会议室举行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城分院、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南苑分院停车场服务收费定价方案听证座谈会。本次会议共邀请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单位代表5名,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部门代表5名。经听证座谈讨论,现将停车服务收费定价拟执行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范围
    除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行政执法车、救灾(救援)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邮政(含私企快递)车以外的机动车辆。
    二、计费方法
    临时停车计费分白天(早8:30-晚8:30)、夜间(晚8:30-次日早8:30)。首次停车时长≤0.5小时免费。计费以每车次30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不满一个计时单位按一个计时单位计费,超时累计叠加收费。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重新分段计费。
  三、拟收费标准
  白天, 0.5小时<停车时间≤1小时,收费3元/辆次;1小时<停车时间≤12小时,每增加0.5小时,加收1元。
  夜间,停车时间>0.5小时,每0.5小时0.5元,封顶10元。
  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30天。欢迎社会各界消费者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0874-3283369    
   邮箱:1416414526@qq.com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6日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