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立项的批复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号:麒区政复〔2020〕136号
文件类型:批复文件
文件金额:3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监督举报电话: 0874-3124683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0206/202002060508048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