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利用畜禽骨粒生产废物年产3万吨高蛋白系列肥料综合利用技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麒麟区越州镇水城桂花村曲靖金弘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厂内 | 建设单位 | 曲靖金弘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在现有畜禽骨粒综合利用项目的基础上新建二条生产线,利用现有项目产生的骨粒废料及含高蛋白生产废水作为原料,年生产1.5万吨固体高蛋白系列肥料和1.5万吨液体高蛋白系列肥料,把原固废临时堆场改为原料车间及生产车间,原料车间2000平方米,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新建混合(发酵)车间400平方米,成品仓库1000平方米,购置设备一套,配套安装供水、供电等辅助系统。环保工程:原料车间及发酵车间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原料车间及发酵车间设置除臭剂喷淋系统;破碎、筛分、混料为封闭式设备;拆除原有2t燃煤锅炉,新建4t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烟囱排放,新增锅炉炉渣、除尘灰渣暂存间5m2、锅炉排污沉淀池2m3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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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骨粒臭气等。。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粉碎机、筛分机等机械噪声,噪声级约为70~80dB(A)。 (3)生物质锅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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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并依托原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作为液体高蛋白肥料生产线的原料,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防渗;建设车间罩棚,原料应规范的摆放于原料车间的罩棚下方,禁止露天堆放;液体肥料储存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高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生活污水依托砖厂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和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原料车间及发酵车间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原料车间及发酵车间设置除臭剂喷淋系统;破碎、筛分、混料工段采取封闭式运行方式,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四)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直接更换带走,不得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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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