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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麒环发〔2020〕 号
关于云南北斗航天能源有限公司60万吨车用醇醚燃料及80座配套加注站项目--益宁街道牛街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北斗航天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报批的《60万吨车用醇醚燃料及80座配套加注站项目--益宁街道牛街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益宁街道办事处的审查意见,我局同意《报告表》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60万吨车用醇醚燃料及80座配套加注站项目-- 益宁街道牛街加注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530302-41-03-014188),项目位于益宁街道牛街居委会五组,曲鸡路以北;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188.1m
2(4.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注设施区、业务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内共设置2个橇装式加注装置、1个25m
3甲醇汽油罐(单仓)和1个40m
3的高清洁醇醚柴油储罐(单仓),折算总容量45m
3,为三级加油站。主要环保工程: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化粪池8m
3、隔油池2m
3、生活垃圾收集桶,绿化面积200平方米等。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二)加强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的油气管理,采取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控制,确保场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近公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化项目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19年12月10日经专家评审会议评审并修改的《60万吨车用醇醚燃料及80座配套加注站项目-益宁街道牛街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做好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项目需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六、请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麒麟大队和益宁街道负责对该项目进行“三同时”检查和监督管理。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0年7月 日
报:麒麟区人民政府。
发: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麒麟大队、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益宁街道办事处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