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有关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四)
- 信息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11-20 14:37
为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现将部分环境问题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关于督察发现,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印发了相关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但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深入研究不够,未细化本地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未明确所辖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的环境保护责任的问题。
责任单位: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机构改革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参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曲靖市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起草了《曲靖市麒麟区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通过书面征求反复修改完善、文稿合法性审查和区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委会审定同意,现予以公示。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