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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越州镇垃圾热熔处理项目)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03 17:51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潦浒大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需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潦浒大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垃圾处理区、办公生活区、进场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水城居民小组。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56′21″~103°56′28″,北纬25°17′05″~25°17′08″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0.4671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一般商品林0.4671公顷,活立木蓄积4m3 ,主要树种为云南松。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为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水城居民小组所有。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科反映。联系电话:3331586,监督电话:3312788。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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