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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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2 15:30
桂香宫迁建需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使用林地单位: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何旗社区居民委员会。
2.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桂香宫迁建。
3.使用林地用途:宗教活动场馆搬迁。
4.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何旗社区陈家山居民小组。
5.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48′13″~103°48′23″,北纬25°25′24″~25°25′27″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0.2765公顷。
6.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一般商品林地0.2765公顷,活立木蓄积3.8m3 ,主要树种为华山松。
7.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为麒麟区三宝街道何旗社区陈家山居民小组所有。
8.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科反映。联系电话:3331586,监督电话:3312788。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