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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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8 15:56
麒麟区越州镇大山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麒麟区越州镇大山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墓区、墓区道路及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水城居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58′10″~103°58′13″,北纬25°17′21″~25°17′13″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2.8192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国家公益林地0.6081公顷,省级公益林地2.0745公顷,活立木蓄积149立方米 ,主要树种为云南松。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为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水城居民小组所有。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正科反映。联系电话:3331586,监督电话:3312788。
曲靖市麒麟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