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茨营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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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12 16:12
茨营镇茨营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拟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麒麟区茨营镇茨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茨营镇茨营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墓区、墓区道路及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麒麟区茨营镇茨营社区官旗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54′24″~103°54′31″,北纬25°23′31″~25°23′34″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2.0120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0723公顷,重点商品林1.9274公顷,无活立木蓄积,主要树种为桤木。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为麒麟区茨营镇茨营社区官旗村民小组所有。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科反映。联系电话:3331586,监督电话:3312788。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