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靖市麒麟区至师宗高速公路麒麟段机耕道改移及配套配电所、临建场地、弃土场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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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28 09:32
曲靖市麒麟区至师宗高速公路麒麟段机耕道改移及配套配电所、临建场地、弃土场建设工程,需征用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东山镇、茨营镇、越州镇所属村(居)委会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至师宗高速公路麒麟段机耕道改移及配套配电所、临建场地、弃土场建设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高速公路建设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张家营村(居)委会;东山镇拖古、撒基格、撒玛依、转长河、石头寨村(居)委会;越州镇向桂村(居)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涉及麒麟区三宝街道兴龙居委会1.2308公顷、张家营居委会0.0980公顷;东山镇撒基格村委会1.3613公顷、撒玛依村委会0.4719公顷、转长河村委会4.0395公顷、石头寨村委会0.7123公顷、拖古村委会0.0077公顷;越州镇向桂居委会8.1956公顷;以上合计16.1243公顷(其中永久性征用4.815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国家二级公益林地3.0557公顷,省级公益林地1.7993公顷;一般商品林地9.8192公顷,重点商品林1.4501公顷。采伐蓄积134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麒麟区三宝街道、东山镇、越州镇等镇(街道)所属辖区共8个村(居)委会所属集体林地。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曲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已和麒麟区三宝街道张家营、兴龙村(居)委会,东山镇撒基格、撒玛依、转长河、石头寨、拖古村(居)委会,越州镇向桂村(居)委会依法签订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市麒麟区资源林政科反映。电话:0874-3331586,0874-3312788。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