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第三次)项目拟使用麒麟区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麒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麒麟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第三次)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工业园区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3°53′11″~103°54′21″,北纬25°17′04″~25°17′59″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49.1418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拟使用商品林地49.1418公顷,活立木蓄积1729.2立方米 ,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桉树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权属为麒麟区越州镇新田、向桂、越州、竹园等村(社区)所有。
八、使用期限:永久性使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科反映。联系电话:3331586,监督电话:3312788。
曲靖市麒麟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