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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12-15 11:09

麒麟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第三次)项目拟使用麒麟区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单位:麒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麒麟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第三次)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工业园区范围内。

、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3°5311″~103°5421,北纬25°1704″~25°1759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49.1418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拟使用商品林地49.1418公顷活立木蓄积1729.2立方米 ,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桉树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权属为麒麟区越州镇新田、向桂、越州、竹园等村(社区)所有。

八、使用期限:永久性使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1215日至202112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科反映。联系电话:3331586,监督电话:3312788

 

                                                    

曲靖市麒麟林业和草原局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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