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监察大队联合市节能监察支队对辖区内的云南曲靖越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双友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钢铁集团越钢钢铁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重点高耗能企业开展书面和现场节能监察。
此次节能监察重点对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产品;2019年和2020年度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目标完成等情况开展监察。通过听取企业节能工作负责人汇报、查看企业设备台账,依据国家强制能效标准,现场核查企业落实《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对变压器、电机、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用户企业实施能效提升,是否有淘汰落后机电设备。核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耗,对超过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企业,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限期治理达标,并实施惩罚性电价。
经核查,麒麟区4户重点用能企业均能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能源,达到国家限额标准,现将开展书面和现场监察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结果情况表。
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