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和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麒审征〔2021〕16号)要求,加快对已取消保证金的资金清退返还,现由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集中开展风险金清退工作,请未办理风险金退还手续的各单位见到本公告后,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风险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上缴麒麟区财政局国库,届时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企业清退风险金提供以下资料
1.风险金退还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盖单位公章);
4.原始收费票据复印件。
二、清退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准备好退款资料后,到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场办理退款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强
联系电话: 13529565589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前北路78号
附件1.风险金退款单位明细
附件2.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5日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1105/20211105100842925.xlsx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1105/202111051008424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