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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关于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信息来源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06-29 14:13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新型网络犯罪及信息网络领域整治工作,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冒充领导和公检法、虚拟投资、网上贷款、刷单返利、购物退款等方式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微信号、QQ号等通讯工具和第三方支付工具等行为;组织、招募他人赴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其他方法参加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二)以公开传播“裸聊”视频、图片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网络软暴力催收、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他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区或涉及我区籍人员参与,且举报人能够提供较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违法犯罪事实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实名举报

    1、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874-3393201、0874-96110

    2、邮寄地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侦大队

    三、注意事项   

    (一)违法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视为自动投案。   

    (三)违法犯罪嫌疑人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四)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人员,同时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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