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限期报送年度报告、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1-20 11:43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责令限期报送年度报告、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曲靖市绿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经核查, 曲靖市绿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报送并公示企业的年度报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责令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补报后可以向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终止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法定公示义务或办理注销登记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视为“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4-3291608
附件: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0120/20200120115033800.xls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