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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部分企业限期报送年度报告、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1-20 16:22
曲靖市尚润德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

       经核查,曲靖市尚润德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连续两年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报送并公示企业的年度报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已被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责令曲靖市尚润德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补报未报的年度报告,补报后向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若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法定公示义务或办理注销登记的,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视为“终止经营活动连续六个月以上”,将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4-3291608
 
       附:曲靖市尚润德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名单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0120/20200120042542612.xls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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