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的通知》(曲人社〔2014〕72号)规定,现将公益性岗位补贴(附件1、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附件3)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与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咨询、举报电话:3298117
附件1: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1228/20211228165936727.xls:
附件2: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1228/20211228165946526.xlsx
附件3: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1228/20211228165954733.xlsx
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