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第一季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3-02 09:35
根据《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医保[2019]23号)和《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医保〔2020〕13号)文件精神,麒麟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第一季度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估,经麒麟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日至3月9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麒麟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核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329386。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日
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第一季度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
医疗机构:
1.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零售药店:
1.曲靖市麒麟区福安康大药房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曲靖职教花园小区连锁店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州镇连锁三店
4.云南福麟康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将军镇店
5.曲靖市麒麟区康鸿健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