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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11曲靖至砚山公路曲靖(麒麟区)至师宗段建设项目准予实施的决定

  • 信息来源麒麟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8-05 15:13

省道S11曲靖至砚山公路曲靖(麒麟区)至师宗段建设项目拟征收麒麟区茨营镇茨营社区上贾家营居民小组、下贾家营居民小组、徐家庄居民小组、小街子居民小组、茨营一村居民小组、茨营二村居民小组,团结村委会江家营村民小组、王家营村民小组、吴家营村民小组、袁家营村民小组,小河村委会大海寨村民小组、金家桥村民小组、孙家营村民小组、小海寨村民小组;东山镇撒基格村委会格尼村民小组、撒基格村民小组、上以色村民小组、下以色村民小组,撒马依村委会平寨村民小组,石头寨村委会得勒坡村民小组、小发谷上村民小组、小发谷下村民小组,拖古村委会林兵祖村民小组,转长河村委会布其村民小组、发白村民小组、河东村民小组、河西村民小组沙戈寨村民小组;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川龙村民小组、亮子村民小组、张官营村民小组,张家营村委会笕槽坝村民小组、湾子村民小组、张家营村民小组;越州镇上坡村委会馒头山村民小组、上坡村民小组,向桂社区桂花树居民小组、水城居民小组,共计4个镇、街道12个村(社区)和38个村(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土地总面积221.4614公顷,其中,农用地为212.9354公顷(其中,耕地127.6761公顷、园地18.0373公顷、林地43.3864公顷、其他农用地21.8356公顷),建设用地为1.9606公顷,未利用地为6.5654公顷。

该项目占用土地面积较大,涉及人员多,为确保省道S11曲靖至砚山公路曲靖(麒麟区)至师宗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法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在采取相关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确定该项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决定准予实施。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07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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