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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公开招聘 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信息来源南宁街道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3-17 17: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精神,助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助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奉献、成才成长,经南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5.目前尚未就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满1年以上),已就业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6.具备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曲靖户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道德模范、麒麟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等先进人员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毕业后已就业,未持有失业证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月24日均可报名,8:3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南宁南路141号南宁街道办事处二楼。报名联系电话:

尹红兵 13769580940;黄兴蓉 15908745019)。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满1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上交),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道德模范、麒麟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一)主要考察政治理论知识和社区工作中应知应会的综合业务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四)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面试

(一)面试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四)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2天告知面试组织方。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

(六)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考察

考察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考察围绕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聘用上岗。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聘用后,由南宁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给予解聘。服务期内,对不遵守工作纪律,考勤纪律,玩忽职守,不服从分工,贻误工作,工作中有重大失误,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街道将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服务周期原则上不能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街道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九、薪酬待遇

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参照《关于印发〈麒麟区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麒区人社〔2021〕4号)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区同类工作人员,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

十、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由本人到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宁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宁街道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登记表.doc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南宁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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