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关于进一步强化曲靖市麒麟区2022年县域 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后管护责任的通知

  • 信息来源麒麟区商务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3-29 17:33

 茨营镇人民政府、越州镇人民政府、曲靖市麒麟区景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宝街道办事处、曲靖市东山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曲靖新爨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麒麟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宇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分公司、越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商贸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曲靖市麒麟区2022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各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25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商务局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曲财外202270号)《曲靖市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细则》《曲靖市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麒麟区各乡镇(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项目管理主体

曲靖市麒麟区共计实施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12个,项目建设完成后,资产归项目承办企业(单位)所有,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为项目管护主体。

二、明确项目管理责任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为项目管护的监督单位,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为项目管护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完

成后,由项目承办单位先行组织项目初验,项目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由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具体明确各项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

三、项目管护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发挥长效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后期管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管护主体承担。

(二)项目承办企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

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正常使用,

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三)项目承办企业(单位)要确保项目资产安全完整和正常使用,对毁损问题及时修复;对故意损坏项目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责令限期修复或照价赔偿。

    (四)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对项目管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管护不到位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

2023329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