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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曲靖市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各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2〕5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商务局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曲财外〔2022〕70号)和《曲靖市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细则》《曲靖市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麒麟区各乡镇(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项目管理主体
曲靖市麒麟区共计实施2022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12个,项目建设完成后,资产归项目承办企业(单位)所有,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为项目管护主体。
二、明确项目管理责任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为项目管护的监督单位,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为项目管护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完
成后,由项目承办单位先行组织项目初验,项目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由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具体明确各项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
三、项目管护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发挥长效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麒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后期管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管护主体承担。
(二)项目承办企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后期管
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正常使用,
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三)项目承办企业(单位)要确保项目资产安全完整和正常使用,对毁损问题及时修复;对故意损坏项目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责令限期修复或照价赔偿。
(四)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对项目管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管护不到位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