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新华学校于2013年2月经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批准设立,2014年9月开始招生办学,2020年9月至今无实际招生,无办学行为,且多年未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款:“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规定。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曲靖市麒麟区新华学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53220140000011号)进行注销公示。公示期15天,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6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麒麟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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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