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一季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9〕86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一季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部门开设的1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总体情况。2023年一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稳定,信息更新及时,日常检查出现问题整改及时,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相关规定,区政府门户网站评分高于80分,合格率100%。
(二)政府网站留言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一季度留言11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结率100%;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留言0条,网站建设好中有序发展。
(三)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全区共发布政策性文件4个,都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发布达100%。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17个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监管,总体运行稳定,信息更新及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整改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在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审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错误出现。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发布信息存在暗链,****** 区住建局发布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政府的法定职责,部分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不积极主动,存在“不催不公开”“年底突击公开”现象,导致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文件公开滞后,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未能充分发挥。
(三)政策文件解读不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谁制定、谁公布、谁解读”,为更好的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政策文件在正式发布后,应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一并发布。
(四)加强完善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政务新媒体是对外宣传本单位的“一扇窗口”、也是对外服务的“一把钥匙”,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走路”是信息发展的应有之义,各单位在探寻政务新媒体的发展道路上应更加注重服务质量、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把宣传为主转变为实实在在的信息服务。
三、下步整改要求
(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各单位在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先审后发,未审不发,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信息发布出现严重错误,引起负面网络舆情,不断提高网站运行安全,履行网络安全意识主体责任。
(二)强化政策解读文件发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政策文件发布后,3日内应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并解读,让群众知晓,回应社会关切。
(三)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监管质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开办、运维、应用、监管制度机制,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应于7个工作日向区政府办备案,严禁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代行政府职能。
本次检查被通报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送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人及电话:杨爱历,0874-3120796。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