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三季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9〕86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三季度,区政府办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1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市政府办通报情况。通报指出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网站信息发布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政务新媒体信息长期不更新、网站综合评分较低等问题。
(二)区政府办检查情况。三季度检查发现政府网站依然存在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导致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按区政府办要求及时转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问题。
(三)网站适老化改造方面。按照市政府办要求,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改造、无障碍浏览、测评报告联网工作有序推进,预计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四)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全区共发布政策性文件3个,3个文件都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部分单位在日常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中“走过场”,未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导致严重表述错误出现,如区财政局将“党史学习教育”表述为“******”等表述错误,区烟草专卖局发布信息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等严重问题。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在维护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栏目长期不更新信息等严重问题,经区政府办多次提醒依然不予整改。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区文旅局开设的抖音号“麒麟文旅”信息长期不更新被市政府办通报,益宁街道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益公益”信息长期不更新;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未按规定及时报备;市公安局麒麟区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太和街道、白石江街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转载《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问题线索征集》文章,在传递上级政策文件方面落实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有关部门在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人定责,把好信息发布总开关,坚持先审后发,未审不发,尤其是加强信息附件、表格、PDF文档信息审核,反复校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表述严谨规范。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反复论证,确有必要并配齐“人财物”依规开设,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关停严格落实“1个月公告公示”制度、开办关停严格履行“7天备案”制度,避免一时兴起、盲目跟风开设,同时加强信息发布自检自查,区政府办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管理松懈,问题频出、影响全区政务新媒体发展环境的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责令关停注销。
本次检查被通报的单位要对照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专人,避免责任不清、工作无交接、无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出现,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整改,整改报告于2023年10月31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科,对整改不力、不按要求报送整改报告的,将按市政府办有关通知要求在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翻倍扣分,联系人及电话:杨爱历,0874-3120796。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