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二季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9〕86号)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工作的通知》(麒区政办〔2024〕18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办二季度检查通报情况,现将2024年二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市政府办通报情况。麒麟区按照市政府办“当日清零”要求完成错误整改,网站IPV6访问正常,15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出现错误整改及时,未发生网络舆情情况。
(二)抽查检查情况。经检查发现潇湘街道、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沿江街道、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表格出现错误;区民政局、太和街道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益宁街道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不按规定向区政府办报备。
(三)检查整改执行情况。潇湘街道、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司法局不按规定向区政府办报送2024年一季度检查通报整改情况;文华街道、区水务局、区能源局、区审计局、区文旅局不按要求向区政府办报送2024年上半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情况;区水务局、区统计局不按要求向区政府办报送依申请公开登录账号、密码和首页链接核实情况。
(四)网站留言办理情况。在“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麒麟区留言0条,“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麒麟区留言0条,“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留言18条,均在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超时回复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二季度,麒麟区政府办收到1件邮政寄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区统计局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未出现超期办结情况。
(六)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情况。经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牵头起草的“方案”未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解读发布。
(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情况。区委宣传部负责的“法治宣传资源库”专栏信息、区财政局负责的“部门预决算”专栏信息长期不更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方面。潇湘街道信息发布审核走形式,把关审核不严将沿江街道信息发布审核表串用;区民政局发布的信息存在超链接、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文字表述严重错误等......。
(二)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7号);区住建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强化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8号);区卫健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政办〔2024〕20号);区人社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2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千万工程”先导示范建设及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15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1号);区教育体育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3号);区民政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优化提升“一老一小”服务及发展银发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9号);区文旅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曲靖市麒麟区实施“310”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麒麟区2024年乡村旅游和避暑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310发〔2024〕20号)文件未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工作的通知》做好文件解读发布。
(三)政务新媒体监管方面。区政府办对政府部门开办的9个微信公众号、4个抖音号和2个微博号进行检查,总体信息更新及时,但检查发现微信公众号“麒麟警方”发布的信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表述错误。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政务公开是一项综合性广,专业知识较强的业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度,避免频繁更换业务人员导致工作脱节。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避免出现严重错误引发网络舆情。三是严格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四是落实落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错误“当日清零”要求,整改答复等常规工作,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本次检查被通报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整改报告于2024年7月22日前(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科,对整改不力、不按要求报送整改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在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邮箱:qlxxgkk@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杨爱历,0874-3120796。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