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四季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9〕86号)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工作的通知》(麒区政办〔2024〕18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四季度检查通报情况,现将2024年四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市政府办通报情况。麒麟区按照市政府办“当日清零”要求完成错误整改,网站IPV6访问正常,15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及时,出现错误整改及时,未出现网络舆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100%。
(二)抽查检查情况。经检查发现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发布的信息存在严重错误,区林业和草原局、区财政局发布信息存在超链接。
(三)网站留言办理情况。在“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麒麟区留言0条,“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麒麟区留言0条,“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留言38条,均在3日内办结,未出现超时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四季度,麒麟区依申请公开系统收到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办结,未出现超期情况。
(五)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情况。经检查,部分单位牵头起草制作的政策文件未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方面。部分单位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走形式,未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出现各种严重错误,如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多篇信息出现泄露个人隐私、区林业和草原局、区财政局发布信息出现超链接、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表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区政府组成部门大部分能积极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接受社会监督,但依然存在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负责的统计信息、三公经费、扶贫资金管理、民政信息专栏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被市政府办提醒。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管要求,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第一人责任,避免“走过场、留形式”,因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出现严重错误导致网站被攻击、篡改等危害,引起网络舆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文件解读发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做好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受理、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工作。全面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更新工作,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报备监管,严禁无序开设、建而不管,为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次检查被通报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对照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常抓不懈,为2025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