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平西风电场二期项目(竹子山片区)临时堆场项目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曲靖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罗平西风电场二期项目(竹子山片区)临时堆场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堆放风机叶片、机舱、轮毂等设备。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石头寨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56′26″~103°56′33″,北纬25°10′50″~25°10′54″之间;项目使用林地面积0.5329hm2。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建设风电场项目配套临时堆场使用林地面积0.5329hm2。地类为其它林地0.5329hm2,无蓄积。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是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石头寨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874-3116106,监督电话:0874-3116113。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