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编纂工作。
(三)负责上级单位(部门)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及年度考评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10个:
(一)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督查工作。开展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局会务工作和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文件、报告起草、审核,研究拟订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信息、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管理本系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统筹本系统的服装、警车、警用器械等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麒麟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工作。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牵头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查和解释工作;承担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有关单位(部门)征求区人民政府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曲靖市麒麟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普法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曲靖市麒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建议;办理特赦案件。
(七)基层工作管理科。负责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八)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律师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对公证、律师人员的考核,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和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麒麟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查和指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补助经费管理,负责管理、监督、评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
政治部。负责司法局党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组织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按干管权限负责本部门的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司法所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三、办公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紫云北路100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874-3122759
六、负责人:陶海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