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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

  • 信息来源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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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9-01 17:32


第一条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10 号)和《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麒发〔2019〕4 号)、《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发〔2019〕5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曲靖市麒麟区中医药管理局、曲靖市麒麟区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曲靖市麒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承担。
第三条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曲靖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麒麟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麒麟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麒麟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麒麟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麒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曲靖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全区人口发展战略、人口发展规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促进人口长期
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设12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卫生健康年鉴的撰写等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属单位统战及群团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拟订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劳动工资、人员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干部选拔、人事统计、公务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护士资格考试审核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岗位设置、岗位聘任、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储备、申报、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大型设备的准入和采购申报工作;参与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四)法规科。承担依法行政和法制麒麟建设具体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卫生健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治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的审查和监督,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基层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承担安全、信访、综治维稳、消防、反恐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重大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紧急医疗救援;承担卫生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工作;承担系统内安全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
(五)体制改革与医政药政管理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健康麒麟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推进麒麟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承担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日常工作。拟订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医疗广告审核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和质量评价工作;拟订城乡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无偿献血工作;参与医疗纠纷调处,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工作;承担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曲靖市麒麟区医学会、计划生育协会相关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的监测、疫情报告和综合防治;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规定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七)宣传科教信息科。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区委卫生健康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活动,承担新闻、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在职医学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科技攻关、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进修工作等;承担对外交流、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控烟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八)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曲靖市麒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卫生健康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拟订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承担乡村医生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负责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材料的审查、上报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全员人口信息和计生统计工作;承担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一)中医药管理科。落实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参与拟定中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承担曲靖市麒麟区中医药管理局的具体工作。
(十二)防治艾滋病科。拟订全区艾滋病防治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曲靖市麒麟区防治艾滋病局的具体工作。
曲靖市麒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区爱国卫生运动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负责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比表彰工作,加强对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指导,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督导。
第五条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24 名。设局长1 名(正科级),副局长4 名(副科级,1 名副局长兼任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 名副局长兼任区防治艾滋病局局长),督察员1 名(副科级)。内设机构设科长(主任)12 名。区爱卫办设主任1 名。
第六条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 年3 月20 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紫云南路2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
单位负责人:张莉
联系方式:办公室  0874-312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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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科  0874-3123254
                      0874-3127629
          法规科  0874- 3132210
          体制改革与医政药政管理科   0874- 3110728
          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   0874- 3139961
          宣传科教信息科   0874- 3119734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0874- 3331026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0874-3966759
          中医药管理科   0874-3955639
          防治艾滋病科   0874-3110056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0874-328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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