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19〕10 号)和《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麒发〔2019〕4 号)、《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发〔2019〕5 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提高政府效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承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全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转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四)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五)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六)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区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
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八)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工作。(十二)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和重
点工作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对麒麟区经济社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政府信息、社会公众信息等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及绿化、美化工作,机关办公场所、设施、会议厅(室)的管理、维修和安排使用;负责机关职工的户籍管理,机关大院和住宅区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对公务用车平台进行全面管理(对全区公务用车编制、配备、购置、处置〈调配、变价出售、报废〉进行管理与审核);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确保区人民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用车安全。
(十五)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政府口区级各类公务接待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联系、指导和管理。
(十八)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 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的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保证办公室机构的正常运转;负责办理需要综合协调的事项,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印鉴管理规定,负责保管、使用好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党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印鉴;负责编辑《区人民政府领导每天活动日程表》;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务”公开的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牵头负责区政府全会、党组会、常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区人民政府重要综合性会议的材料组织、会务安排和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要求,做好会议纪要拟定;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决定事项的办理和落实;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参加全区各种会议的统计情况报送、资料收集归档;做好办公室职工福利、干部职工请休假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政法工作、依法治区工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及信件、邮件、包裹的收转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做好政府口各类公务接待工作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联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住地所在社区,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承担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
(二)秘书一科。负责联系区长工作;承担区长交办的事项,并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区人民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筹办;负责区人民政府综合材料、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撰写;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阶段性工作报告、总结;负责起草区长的讲话稿;根据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要部署,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筛选和整理有关资料供区长参阅;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督办、催办和查办工作;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区长安排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区长公务活动的联系、安排、情况记录、决定事项的办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请示的有关事项;负责督促落实区长的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负责区长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校对工作;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大事记、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编工作;负责区长工作日志的收集、整编;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按照印鉴管理规定,负责保管、使用区长印鉴;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区长及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退和移交工作,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三)秘书二、三、四、五科。负责办理和联系对应的区人民政府领导分管、联系的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事项并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应的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的联系、情况记录、决定事项的处理等工作;负责起草对应的区人民政府领导的讲话稿及有关文件;负责对应的区人民政府领导办公室文件、资料的管理及清理移交工作,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办理对应的区人民政府领导分管和联系部门及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请示的有关事项;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对口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及时筛选有关资料供区人民政府领导参阅;负责对应的区人民政府领导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决定事项的办理;做好区人民政府有关的各项决策、工作部署及领导批示件、交办事项的督办、催办和查办工作;负责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理和移交工作;负责本科(室)对应各类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各副区长及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退和移交工作,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机要文书科。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来往各种文件、电报、信函件、简报、内刊等的印制、收发、分送、传阅、保管、清退和销毁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做好机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归档、保管和使用;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证件的制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领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文头的制作、管理和文件、资料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工电子政务的学习和培训,做好电子政务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电子公文交换工作,协助区委办公室做好文件交换站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公文点评;做好办公室文印室文件制作的管理、统计、归档;负责文印室的管理及文印人员的聘用、培训、保密教育等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做好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维护和更新区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反馈工作;负责或参与联系协调新闻媒体,协助做好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准备工作;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图表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领导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反馈;开展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切实抓好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上级机关和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转来的批办件、督办件的督办工作;负责对区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区人民政府决定办理事项中需要督查事项的督办;负责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办;根据区人民政府工作需要,拟定督查督办方案,将督查督办任务进行分解立项,明确职责,提出要求,落实到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并跟踪督查落实进展情况;加强与区直部门和镇(街道)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活动;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和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的反馈、通报及汇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督查调研,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矛盾,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逐步实现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督查督办队伍建设,做好督查督办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处理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委(室)的日常工作联系,配合做好人大、政协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视察、检查、调研、考察等工作;负责对全区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对政府有关工作的审议意见、协商意见的办理情况;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
(六)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社会公众信息等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为区委、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为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收集全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好经验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做好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信息直报工作,及时将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新政策、新举措以及全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好经验、好措施和重大事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各类刊物的组稿、写稿、编辑、校对等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刊物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抓好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采取各种形式举办信息员培训班,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信息化刊物的发行、组稿、通联工作;负责做好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
(七)总值班室。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做好政务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开展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向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负责承办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办理区人民政府有关批示要求;负责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登记记录,移交分办、情况反馈等工作;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的紧急重大事项;负责承办全区政务值班有关的会议、活动和文电处理等工作;负责总值班室视频会议室的管理、使用;负责节假日值班安排和情况上报工作;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
(八)行政科。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贯彻落实财产管理制度,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财产管理,确保财产使用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严格会计制度,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核算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做好职工工资统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互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购置、报废、处置工作;负责做好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单位的联系,及时处理好与有关单位的业务往来;完成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交办的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其他区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刊、杂志等资料的征订;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规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等工作;负责参与区直部门社会评价工作,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科室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图表的管理、清理、保密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麒麟区南宁西路28号;联系电话:0874-312274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