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职能职责
一、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开展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等实战应用。
(三)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制定装备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装备、物资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四)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五)指导、监督、组织依法管理外国人和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七)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公安派出所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八)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九)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查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相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十二)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到麒麟视察考察工作,以及重要外宾到麒麟访问、观光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维权,指导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推荐、考察和任免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开展对局属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优抚等工作。
(十五)承办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设32个机构:情报指挥中心、政工室、督察审计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环食药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寥廓派出所、南宁派出所、白石江派出所、建宁派出所、益宁派出所、潇湘派出所、文华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东山派出所、越州派出所、三宝派出所、沿江派出所、珠街派出所、茨营派出所。
负责人姓名:高兴志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1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312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