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曲靖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麒麟区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麒麟区行政审批局对集中划转的111个审批事项及备案事项开展了“容缺受理”清单更新工作。经梳理汇总,现将《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申办行政许可事项时,具备申请该业务的必要条件且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在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时,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实行先收件、先受理、先审批,待收到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二、此次公布的《清单》是涉及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2项,可容缺材料为125份。
三、欢迎社会各界对《清单》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74-6195373。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pdf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