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关于启用曲靖市麒麟区殡葬服务中心印章并废止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印章的公告
因机构改革,麒麟区民政局下属单位“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变更为“曲靖市麒麟区殡葬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公章名称为“曲靖市麒麟区殡葬服务中心”于2025年6月1日启用,旧公章名称为“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自新公章启用之日废止,印模见附件。
二、为节约经费,原先制作的落款为麒麟区殡葬管理所的《墓穴证》《生态安葬证》保留继续使用,并在新公章启用后加盖麒麟区殡葬服务中心印章。
三、新公章启用后,旧公章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附件:旧公章印模 新公章印模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