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曲财资环〔2025〕8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曲财资环〔2025〕58号)文件精神,2005年麒麟区退耕还林生态林延长期补助标准为20元/亩,本次拨付资金6万元;2018年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本次拨付资金12万元,详细资金安排见附表。现将麒麟区202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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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