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3-03 17:14
当事人:曲靖市麒麟区豪情网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文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罚字〔2020〕第1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0年1月1日22时50分曲靖市麒麟区豪情网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整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