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5-31 17:12
当事人: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龚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1〕第9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3月11日15时22分至15时30分,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云文旅综执监督〔2021〕010号督办函中提供的网址为ly666.ynhaozhe.com/pc/?bd_vid=10545135072604832877的网站进行了远程勘验,发现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给予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有关责任人云南皓喆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龚辉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5月24日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