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

  • 信息来源麒麟区文旅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11-11 11:14

当事人曲靖市开发区沙龙网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伟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4〕第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19日12时18分曲靖市开发区沙龙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整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8日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