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大刺塘采石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大刺塘采石场。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大刺塘采石场建设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矿区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拖古村委会瓦草山。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2°36′18″~102°36′29″,北纬24°14′20″~24°14′30″之间;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7789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7789hm
2。地类为乔木林地0.6002hm
2,蓄积38.0m
3 ,主要树种为华山松;一般灌木林地1.1231hm
2,无蓄积;其它林地0.0556hm
2,无蓄积。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是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拖古村委会拖古村村民小组。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874-3116106,监督电话:0874-3116113。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