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医疗机构名称因关停歇业,已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名称:张红英口腔科诊所
地址:麒麟区雄业金都书院路1A层1A30号
登记号:PDY00219753030217D2152
申请人:张红英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任何诊疗活动,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