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曲靖市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麒麟区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麒麟区行政审批局对集中划转的171个审批事项及13个备案事项开展了容缺受理清单编制工作。经梳理汇总,现将《曲靖市麒麟区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申办行政许可事项时,具备申请该业务的必要条件且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在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时,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实行先收件、先受理、先审批,待收到申请人补正的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及时作出审批决定。
二、此次公布的《清单》是涉及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60项,可容缺材料为196份。
三、欢迎社会各界对《清单》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74-3116113。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第一批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60项)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3日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0103/202001030525548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