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设置单位:曲靖锐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申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要求,现对医疗机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单位:曲靖锐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腾静
主要负责人:单庆启
医疗机构名称:麒麟锐康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一级精神病医院
执业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竹鹰社区麒麟北路366号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69张
服务对象:社会
服务方式:门诊、住院、急诊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科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市场准入科或者效能监督科据实反映。
市场准入科联系电话:0874-6195508
效能监督科联系电话:0874-6195400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