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工业用水输水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工业用水输水工程建设项目。
三、使用林地用途:输水管道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小河村委会第十一村民小组、越州镇向桂社区第六居民小组。
五、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东经103°53′49″~103°57′10″,北纬25°17′02″~25°18′02″之间;项目使用林地面积0.7595hm2。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输水管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0.7595hm2。地类为乔木林地0.3938hm2,蓄积27.4m3 ,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圆柏;其他林地面积0.3657hm2,无蓄积。
七、使用林地的权属:林地所有权是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小河村委会第十一村民小组、越州镇向桂社区第六居民小组。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麒麟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反映。联系电话:0874-3116106,监督电话:0874-3116113。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7日